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5月8日,东莞市社召开学习贯彻《决定》会议,市社机关在职全体干部职工,市社直属公司、基层社正副职领导15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是东莞市社专门组织的一次全系统、规模较大的学习贯彻会议。会议由市社副主任王锦绣主持。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供销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社副主任李福新传达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的通知》(供销办字〔2015〕20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5〕22号)文件精神。市社党组书记、主任黄程垵传达了4月22日广东省社在广州召开的学习贯彻《决定》座谈会精神,对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省社李朝明主任的重要讲话进行了传达。已经退下工作岗位的原虎门供销社主任梁建平,长安供销社主任邓洪新,大岭山供销社主任、东投公司总经理邝建文,东再公司董事长、石碣供销社主任黄沛然,茶山供销社副主任谢巧明结合自身实际,交流了各自学习《决定》的心得体会和本单位的发展思路,为改革建言献策。
会上,市社党组书记、主任黄程垵对全市供销社系统学习贯彻《决定》作了全面的部署。对于如何认识这次《决定》的出台和综合改革,黄程垵作了解读。改革势在必行。《决定》是中央的大政方针,既有方案,也有措施,同时有时间表和线路图,全系统各单位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改革上来,明确改革目标,找准改革方向,落实改革任务;改革有利发展。供销社一定要做大做强,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对于东莞供销系统而言,改革的效果要达到社有资产不断壮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职工收入不断增加、服务城乡能力不断增强;改革充满机遇挑战。东莞城市化、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为农、姓农、服农如何实现?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改革切入点在哪里?这一切都充满挑战,要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创业,不能等待观望,不能不闻不动,要积极行动起来;改革坚持效益优先。要利用政策红利,实现效益最大化,让职工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改革必须符合基层社的实际,从问题入手,从易到难,放眼长远,通过改革,释放生机活力。
对于改革如何改,黄程垵指出,《决定》为深化改革指明了一个大的方向,各单位要对照《决定》深入调研,做好准备,抓住并解决改革中的核心问题。改革没有统一框架,当前,市社加强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推进再生资源网上拍卖平台建设等举措是改革,大岭山等基层社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等做法也是改革,要全面总结,不断提炼,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思路。下来,要重点在社企分开、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参与国有(集体)农贸市场经营、承接政府采购服务、为城乡一体化服务、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等领域开动脑筋,谋划改革,齐心协力共同写好改革这篇大文章。
对于下一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黄程垵主任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是抓学习。各单位要通过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和各层次员工深入全面领会《决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决定》内涵,做到真学、真知、真通、真懂;其次是讲理性。综合改革不能人云亦云,不能唱高调,不能不负责,不能不计后果,不能是短期行为,要深入调查,评估效益风险,审时度势。改革要慎重,不能冲动;第三是向前看。改革是大事,要有前瞻性,看清困难,洞察实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凡事要向前看;第四是勇担当。改革不需要等,要勇于担当不退缩,坚决杜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不能袖手旁观、杜绝裹足不前,相互推诿,要把“花岗岩的脑袋变成花岗岩的肩膀”,真正担起改革的千斤重任;第五是抓落实。《决定》反复强调要加强落实,要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要把改革的思路和方案落实到人,全面完成改革的既定目标和任务。(行政秘书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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