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系统作为一个有着长久历史的合作经济组织,一直以来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多年来,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和机制改革,已逐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腐败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是就整个供销社系统来说,如何从源头上根除腐败现象依然是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目前,供销社有下属直属公司15个(其中民营企业12个),基层供销社30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教育不够。由于部分单位放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的宣传教育,导致少数党员干部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甚至产生厌烦情绪和消极抵触心理,自我放松要求,自我降低标准,给各种不廉洁行为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
2、制度落实不够。虽然所有的单位都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党风廉政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纸上写的多,嘴上说的多,墙上挂的多,认真落实少。有些同志对这些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3、监管力度不够。没有形成一种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管理机制,执行公开制度不坚决,不能对重大的事项和决策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尤其是赋予群众监督的权力不大,甚至缺失群众监督,其结果是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严重损害了集体的利益。
4、惩处力度不够。目前对于腐败问题普遍存在一种不正常心理,认为一些小节问题算不上腐败,不值一提;发现问题,想方设法遮掩,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内部做无关痛痒的消化处理,非但没有达到教化育人的目的,反而助长了歪风邪气的蔓延,一旦发生“质变”,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对探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的基本认识
我们要围绕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清楚认识治标和治本,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治标,就是要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压制下去,才能为反腐败治本创造前提条件。治本,就是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已经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由此可见,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是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是治本之策。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不能被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弄花了眼,弄昏了头,而是要仔细地分析产生这些腐败现象的根本原因在哪里,从而加以综合治理。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在惩治腐败工作中进行大胆的探索,在探索中掌握腐败的产生规律,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治本之策。
三、深刻剖析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
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极其复杂,产生腐败的源头也不是单一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和思维要具有整体意识,既要全面剖析主观原因,又要分析其背后的客观原因,尤其是体制方面的原因,从而找出漏洞,加以弥补。
1、源头一:思想 人的行为是受人的思想支配的,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才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因此,产生腐败最基础、最重要的源头就是人的思想。大量的案例表明,一些干部之所以会走上腐败的路,往往是从思想上蜕化变质开始的。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环境里,各种思想文化互相激荡,各种利益诱惑明显增多,如果把握不住思想道德防线,很容易滑进腐败的泥坑。
2、源头二:权力 任何一种腐败活动都是围绕权力和财富展开的。腐败的实质就是滥用权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存在,就是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控制的结果和表现。因此,产生腐败最根本的源头就是权力,抓住了权力这个根本就把握了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害。
3、源头三:体制 长期以来,供销社原有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是腐败现象得以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也是腐败分子赖以寄生的温床。因此,产生腐败的客观方面的源头是体制和机制上的漏洞。特别是供销社作为一个历史长久的社会经济组织,其原有的各种体制、机制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从调研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可以看出,许多腐败问题的产生,往往与体制性的原因直接相关。
4、源头四:制度 就现有的制度看,往往是当某一种腐败现象发展成为带普遍性或趋势性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才就这一问题进行调研,制定治理办法或制度。或者对大部分腐败源头虽然有相关的制度进行治理,有些不止一个制度,但缺少与之配套的制度落实,即没有执行制度和惩戒制度。由于没有建立完备的制度或者制度落实不够,从而加大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难度。
5、源头五:监督 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原因很复杂,但最根本的是对权力缺乏监督或监督软弱无力。因此,产生腐败的另一个客观方面的源头是监督的软弱无力。对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是遏制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无论在什么条件下,也无论权力拥有者如何贪婪,只要有严密而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就会使腐败现象得到遏制。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对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社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原则、围绕一个中心、明确一个目标”。
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和治理腐败各项工作的原则。以改革的思路、以与时俱进的观念审视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站在改革的大背景下,对于各种新情况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位,打破条条框框、坚持求真务实、勇于改革创新。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围绕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这个中心。积极顺应历史潮流,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法,真正发挥好服务保证作用。
明确一个目标,就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心由侧重治标向注重治本的转变,由侧重解决突出问题向注重建立惩防体系长效机制的转变。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
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负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揽工作全局的重任,掌握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如果缺乏忧患意识,没有居安思危的思想而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就容易犯下滥用权利、以权谋私的错误,造成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严重后果。必须加强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不断加强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和金钱观,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使之在复杂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做用好权、掌好权的带头人,做执行党纪政纪的带头人,为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做好表率。
2、加强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筑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必须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进行党性锻炼,加强思想政治修养,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精神境界,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真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3、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体制,筑牢抵御腐败的制度防线。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在于深化改革,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用科学的、系统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堵塞漏洞,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要通过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构筑抵御腐败的制度防线,关键是要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权力运作在正常的范围之内,防止滥用权力的发生。
4、强化监督,不断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合力。
要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建立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专门监督机构监督相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坚持重大业务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监督制约力度,认真开展企业效益审计、年度审计、专项审计、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和企业改制审计评估等工作,积极探索加强社有资产有效监管的方法和途径,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监督工作。
5、积极推行司(社)务公开制度,将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关口前移。
司(社)务公开是将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关口前移的有效方法,通过群众的监督加强制约,可有效地抑制和减少腐败的发生。建立和运用司(社)务管理平台,从确定载体、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入手,使司(社)务公开做到有组织领导机构、有公开的载体、有工作方案、有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有对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记录。真正建立“对职工负责,向职工公开,让职工参与,靠职工监督,由职工评判”的理念,使司(社)务公开成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廉洁高效的有效保障。
6、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建立照章办事规范运行的良好秩序。
着眼于构建反腐败惩防体系的目标开展制度建设,重点强化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理财、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环境。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和完善干部公开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健全和完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及时向群众通报关系全局的大政方针、重大改革措施、企业改制方案、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事宜;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社务公开、司务公开制度;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等制度。
7、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增强惩处腐败的说服力,形成公平正义的政治局面。
反腐败斗争实践证明,只有严惩腐败分子,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才能震慑和防止党员干部踏上腐败的迷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健全制度,改进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警示作用、对行风建设的促进作用、对源头治理工作的引导作用。
总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只有“断源”才能“截流”,我们只有在根源上查问题、寻办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最终取得反腐败工作的胜利。
(田为华 纪检监察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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