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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发表日期:2015-07-22 09:42:59      来源:365788.com

粤供监〔2011〕30号

为适应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证供销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近年来,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省委部署和要求,围绕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已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经济活动日趋频繁、经营领域不断拓展、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风险的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我省供销合作社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扎实努力工作,使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更有力,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惩防体系更加完备、管用,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机制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社有资产的监管体系更趋完善,权力的制衡和监督更加有效,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干事创业的劲头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显著。
三、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和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建立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规范运行、防止腐败的制度基础。建立完善社有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及奖惩体系,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建立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之有效的社有资产监管模式,切实提高对社有资产监管水平和运行效率。建立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权限。继续完善项目投资、财务、人事、业务经营、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规范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强化对风险点的监督,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
(二)认真抓好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扎实开展对领导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实行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安排至少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坚持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党性党纪党风专题教育。坚持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切实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落实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使权力等方面的从业行为,坚决防止侵害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重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促使领导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全面推动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贯彻执行。
(三)强化社有资产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及时纪录和反映资产增减变化的资料,构建监控平台,实施对社有资产运行状况动态跟踪和风险监测。物业租赁、资产处置及股权转让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采取评审、资产评估的办法确定出租、交易价格,并通过公开招租和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加强对社有企业改革、资产评估、资产转让、资产投资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处理违规操作行为。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加大监督力度,实施岗位制衡,消除管理漏洞。大力推进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资金流实时监控系统,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
进一步加大“新网工程”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力度,对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使用实行全程监督。定期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和合理合规使用。全面实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对项目执行情况实行追踪问效,对问题项目,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强基层社反腐倡廉建设
县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入基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基层社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特别要针对基层社在改制、产权处置、职工下岗分流等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加以规范。必须根据基层社、经营网点和专业合作社特点和实际,着力规范财务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基层单位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实基础。
(六)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要牵头推动监督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和工会的监督作用,形成纵向联动、横向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要加强内部审计,坚持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制度,强化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注重审计结果的综合应用,对审计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改正,堵塞漏洞;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作进一步核查处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建言献策作用,加强监事会机构建设,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加大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供销合作社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检查,维护社员个人及成员社的利益,及时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进一步加大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力度
加强各级联社机关作风建设,围绕治理庸懒散问题,建立健全覆盖全部工作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问责制,建立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倒逼机制,落实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怕担责任的问题,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系统的行风建设。大力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青年文明号、文明服务岗位的活动,规范和积极推行文明服务示范标准。大力倡导诚信经营、文明经商,坚决禁止各种坑农害农、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打假扫劣活动,努力净化农村市场,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放心商品营销网络体系。广泛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在行风建设中的参与度,搭建与农民群众的日常对话平台。
四、加强领导,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供销合作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工作措施之中,同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建立健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水平,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上级社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研、指导和协调,形成系统合力,提高全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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