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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2018年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预算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责任部门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 分类 财政预决算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09 11:51:01 附件 1.附件1:2018年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预算表.XLS
2.附件2:2018年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三公”预算表.xlsx
信息索取号 1518148261000
2018年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第四部分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目标,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社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组织对外供销合作经济交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内设6个科室、没有派出机构。没有设行政单位。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本级预算,不包含其他单位的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共有事业编制数32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32人。另外,有离退休24人,聘用人员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3.56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98.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8.28万元,年初结转2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农林水支出3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2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98.2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89.8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66.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23.5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0万元,占1.6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1.32万元,占93.85%;住房保障支出82.24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人大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60201)2018年预算数为1458.3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5.36万元,增长13.67%,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59.46万元,增长12.28%。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160202)2018年预算数为1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5.8%,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0.8万元,下降5.8%。
③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60299)2018年预算数为214.6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10.16万元,增长4670.22%,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4.51万元,增长2544.67%。2017年只有专项资金专家评审费4.5万元,2018年除了专项资金专家评审费外,还有扶持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10.16万元和粤财工[2017]348号提前下达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100万元。因此,增长幅度比较大。
2.农林水支出
(1)扶贫
①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编码:2130599)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与2017年执行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82.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12万元,增长6.64%,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8.83万元,增长11.45%。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3.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1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1.67万元;公用经费137.4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0.83万元、资本性支出6.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2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预算持平;公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贯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节省费用。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1823.5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182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8.28万元,占98.6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25.28万元,占1.39%。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18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5.90万元,占85.87%;项目支出257.66万元,占14.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费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占23.6%;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万元,占76.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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