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2016年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决算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责任部门 |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 | 分类 | 财政预决算报告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7-09-28 15:00:10 | 附件 |
1.2016年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决算表.xls 2.东莞市供销社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
信息索取号 | 1506582010000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目标,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社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扭亏增盈,增高经济效益;组织对外供销合作经济交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仅包括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本级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共有事业编制数32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31人,另外,有离退休26人,聘用人员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857.22万元,支出总计1857.2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0.73万元,增长9.4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75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0.4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84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36万元,占79.77%;项目支出373.65万元,占20.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57.22万元,支出总计1857.2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73万元,增长9.4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4.19万元,增长15.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30万元,占1.6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53.81万元,占94.96%;住房保障支出63.2万元,占3.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41.77万元,支出决算184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1%。其中:
1.农林水支出
(1)扶贫
①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编码:2130599)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商业流通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60201)年初预算数为1056.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1%。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160202)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③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60299)年初预算数为29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
3. 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46.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9.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5.02万元;公用经费154.1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8.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的6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1万元,完成预算的9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27.5%。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8.1万元,增长94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9万元,增长91.86%。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而2016年新增两辆公务用车,相应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1万元;二是2016年公务接待任务较2015年重,费用相应增加,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1.65万元,较2015年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增加0.79万元。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9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预算无增减。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没有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预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29万元。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35万元,下降72.5%。全年共接待7批次、10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4.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万元,占20.3%;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万元,占79.7%。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44%。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决算表1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2 | 收入决算表 |
决算表3 | 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4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
决算表6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
决算表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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