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经济组织。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诞生至今,已有165年的历史。国外合作社类型众多,遍布160个国家和地区,成员7.8亿人。在农业、工业、流通、金融、保险、医疗、交通、能源、科技、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广泛存在。人们从衣食住行到生老病死,从生产到消费,都有合作组织提供周到的服务。合作社办的批发市场、配送中心、零售商店、旅馆、饭店等在国外很多大城市都可以看到。
1.最早的实践者。合作社的实践可以追溯到1825年,当时空想社会主义学家欧文,是合作经济思想的著名代表,他把合作社作为改造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手段而进行社会实践。为试验合作社奔波了一生,几次陷入破产的境地。后来,被称为“合作社之父”的英国人威廉·金,他主张先建立消费合作社,再创办生产合作社,积累更多资本,最后用于组建欧文式的公社。他一共组建了500多个合作社,但均以失败告终。
2.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世界上公认的第一个合作社,是1844年在英国罗虚代尔镇创立的公平先锋社。是由28名纺织工人每人入股1英磅,每人一票表决权,租一间地下室,每天营业2小时,开设了一家合作商店。主要经营蜡烛、火柴、奶酪等生活日用品,社员按交易量返还盈利。到20世纪初,该合作社拥有了大量连锁商店,有了自己的加工厂。他们吸取了欧文式合作社失败的教训,在1860年制定了一套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办社方针和经营原则,即“罗虚代尔原则”。后来此原则被国际合作社联盟认可,至今在全世界合作社通行。
3.全球性合作社组织。1895年在英国伦敦召开了国际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14个国家的35名代表出席,成立国际合作社联盟(英文ICA)。国际合作社联盟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它目前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第一咨询地位的41个机构之一,总部设在日内瓦。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1985年2月加入ICA,1986年10月增补为ICA执行委员会成员,1997年10月当选为ICA副主席。
4.合作社节日。1922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决定将每年7月第一个星期六确定为“合作者的节日”。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47/90号决议,宣布1995年7月第一个星期六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以纪念国际合作社联盟建立100周年,并决定考虑将来每年都将此日定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
5.国际合作社联盟办社原则。国际合作社成立后,把先锋合作社办社原则列入联盟章程,作为国际合作社联盟成员国的合作组织共同遵循的原则,被加以推广,期间经历了半个世纪的世界性实践。 时至今日,国际合作社联盟颁布的“罗虚代尔原则”先后经1921年、1937年、1966年、1995年四次修订。罗虚代尔原则主要内容:一是自愿、开放的会员资格。二是成员民主管理。三是成员经济参与。四是独立性与自主性。五是教育、培训与信息。六是合作社间的合作七是关注社区。
6.合作社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合作社是建立在自助、自主、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的基础上,遵循合作社创立人的传统,合作社成员坚持诚实、开放、关心社会、照顾他人的道德价值观已深入人心,在世界各国生根发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凡是受市场经济支配的地方,都存在合作社,并且日益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一支力量。
2003年9月,联合国安南秘书长向国际合作社联盟大会致词,安南说,合作社与政府密切配合,为人们改善生活提供了许多机会,国际合作社联盟是联合国长期的好伙伴,联合国将与其一道,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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