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直属各公司、基层社:
为推进应急预案的编修,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指导作用,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编制修订进度,确保有预案可查可用
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是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一定要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从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预案制定、修订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预案的编修工作。市社将于12月份对对各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预案标准要求,确保预案规范实用
各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加强对各种危险源和风险因素的分析评估,进一步区分和细化职责,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办法。各单位要配套编印一本精编操作手册,使应急相关领导、工作人员易于携带、操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可参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或参照市社草拟的样式,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或修改相应内容。
此外,在起草和修订预案过程中,要坚持集思广益、科学民主的原则,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行业专家和一线工作人员的作用,认真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
三、加强预案动态管理,确保预案熟练好用
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是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把预案的动态管理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应急预案真正管用好用。一方面,应急预案印发后,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和熟悉预案,明确职责,研究协调应急联动有关事宜;要抓紧对应急预案中各项规定特别是各项应急准备、应急保障等的落实,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按照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有效、有序处置。另一方面,要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演练要立足实战需要,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9月1日
东莞市供销社合作联社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粤ICP备05107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