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题 |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责任部门 |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 | 分类 | 信息公开指南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2-12-28 10:35:58 | 附件 | 信息索取号 | 1356662158000 |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需要获得本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 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的政府信息,是指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称“本供销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供销社将及时、准确公开相关的信息。
本供销社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本供销社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供销社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供销社申请公开。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简介;领导班子;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管理职能。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供销系统执行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供销社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有关供销系统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供销社的年度、阶段性规划计划,以及各重点工作的规划计划。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新网工程;农超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各项与供销社有关的非保密性的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共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规定,及公共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财政预决算;东莞市供销系统统计信息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市供销社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人员招考。
三、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本供销社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供销社信息范围见本《指南》“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的内容。
2.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供销社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告栏两种形式。
公开网站为东莞供销信息网(网址http:// www.50pal.com/)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dg.gov.cn);公告栏在东莞市供销社内。
此外本供销社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东莞供销、便民资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方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供销社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供销社政府信息,由本供销社制发的,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3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除仍在执行有效期的文件,一般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供销社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本供销社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供销社申请获取。
2、受理机构
名 称: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行政秘书科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育华路华润广场三楼
邮政编码:52307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联系电话:0769-22222550
传真号码:0769-22228084
电子邮箱:在东莞供销信息网(网址http:// www.50pal.com/)“信息公开”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dg.gov.cn)上建立对应的链接
3、提出申请
向本供销社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东莞供销社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供销社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东莞供销信息网(网址http:// www.50pal.com/)“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dg.gov.cn)的“依申请公开”上直接进行在线填写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供销社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供销社提出书面申请。
本供销社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和业务。
4、申请处理
(1)本供销社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供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供销社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供销社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东莞市供销社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4)本供销社根据收到要件完备的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供销社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供销社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5)本供销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单次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供销社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情况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收费标准
本供销社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向本供销社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四、监督和保障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供销社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供销社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供销社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东莞市供销社纪检监察科投诉。投诉电话:0769-22221338,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育华路华润广场三楼,邮政编码:523079,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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