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关于扩大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5-07-01 16:58:17      来源:省社网站

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深圳宝安、龙岗区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加快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全国总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省社决定扩大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在现有省联社和20个试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下称第一批试点单位)基础上,新增20个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试点申报范围。东莞、中山两市供销合作社和未列入第一批试点单位、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强、发展基础比较好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目前尚未有试点单位的市,原则上应至少申报一个;已有试点单位的市,可根据实际继续申报。省社将根据各地申报及各单位制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情况确定新增试点单位名单。
二、新增试点实施时间。新增试点的实施时间为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第一批试点单位的试点实施时间不变。
三、申报程序。各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在广泛动员、深入调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根据所辖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申报情况,提出本市申报名单,于5月25日前报省社。
四、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申报新增综合改革试点的单位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提出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向和要求,围绕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创新,拟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6月15日前报省社。
联系人:谢诗诗
联系电话:(020)37621852,37621611(传真)
邮箱地址:gdcoop@vip.163.com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2015年5月14日
 

首页  |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2 Dongguan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All Rights Reserved
东莞市供销社合作联社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粤ICP备05107497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育华路华润广场三楼 邮编:5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