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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实践与思考
发表日期:2012-06-14 10:05:03      来源:转载总社信息网

一、起因与基本思路
  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设想和决策,是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近几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和技术,以县域为重点,在全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现代商品经营进入农村所产生的人气聚集效应,引起供销合作社借此进一步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的思考。我们剖析了农村的传统集市,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集市不仅是商品交易场所,而且在商品交易的基础上成为相对固定的若干村庄农民的主要社交场所和社会活动形式,甚至形成了集市社区。目前,农村集市仍经久不衰,但其功能相对减弱,这是因为其经营服务方式已经落后,而新时期的农村社区生活形式应能同时满足农民对综合性、社区性和规范化的需求。同时,我们考察了长三角发达地区的农村社区服务,那里的农村社区服务组织以福利性项目为主,其投资和日常运营由集体经济支撑,山东农村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在反复对照之后,省供销合作社形成了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思路:发挥供销合作社主导作用,以现代商品经营为基础,整合带动其它物质文化生活项目,为农民 提供社区生活的载体。并确定了“党委政府领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建设运营原则。对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我们始终持积极,慎重的态度,首先在一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自2005年下半年至今,相继有30个县(市、区)启动了试点工作,日照市4个县区的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进展及其成效
  试点推进两年来,全省已建成并投入运营180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这些服务中心大都设在较大村庄内,为周边5000名以上的农民提供日常服务。将适应农民需求与引导农民转变生活方式紧密结合,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了连锁经营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超市、中心卫生室、浴室、理发室、饭店以及图书室、综合活动室、健身娱乐广场等、有的还将幼儿园、敬老院放进了服务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使农民在家门口享受到各种优质的生活服务:在现代超市里购物,在区域内医疗水平最好的中心卫生室就医,在洁净的浴室里洗澡,在有食品安全保障的餐馆里就餐,儿童嬉戏、青年人学习、老人休闲有了最好的去处,条件优越的幼儿园和敬老院,也让外出打工的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社区服务中心很快成为农民文化生活的载体,农民自愿组织的演出等娱乐活动、村里组织的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等精神文明活动都在这里进行。农民在聚集和交流中增进了团结,促进了乡风文明。有洁净敞亮的社区服务中心作示范,村内街道上的柴禾堆、垃圾堆和家门口拴的牲畜都不见了,村容明显整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办公室搬进了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对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基层组织声誉产生了明显作用。苍山等县(市、区)以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启动了社区内农民的信用合作,展现出农村新型社区合作的前景。
  在党委、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各系统和单位的“下乡”服务项目纷纷在服务中心落脚。禹城市黎济寨社区服务中心启动半年多的时间,省市农业、妇联等有关部门已在那里举办了全省、全市的5次农民活动。省建设厅、文化厅、体育局、科协等部门分别与省供销合作社形成了共建服务中心的意见。社区服务中心改善了各部门各单位的为农服务效果,促进了各项事业在农村的发展。
  进入社区服务中心的项目经营规模和收入明显增长,资产迅速增值,经营者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获取了好的收益。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拓展了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领域,为打牢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根基奠定了基础,农民的真心拥护、党委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高度认可,使供销合作社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在新时期的定位和方向。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在继承传统基础上实现了创新,开辟了以商业文明带动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在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显示出重要价值和意义。
  三、发展计划和把握的几个关键问题
  计划在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再选择3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2008年在中央及各级财力的支持下在全省进一步展开,力争“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在今后发展中应始终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立足于农民的物质生活,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入手。实践证明,只有为农民提供新的生活方式,才能迅速改变农民的生活环境,才能产生引导和教育农民的良好效果。
  2、必须采用新型经营服务方式。只有采用先进经营服务方式,才能使社区服务中心产生资源整合效应,形成综合服务功能。要在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超市的带动下,推进其它经营服务项目的连锁经营,以此促进专业化分工,迅速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荣成市增家镇基层社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办的敬老院服务好、效率高,已形成了品牌效应,很多乡镇政府都要求由其统一运营管理敬老院。
  3、必须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第一,明确投资运营主体,做到产权清晰。在开展试点的起步阶段,有的是具备集体经济实力的村委会充当了投资和建设主体,但在今后的发展中大部分村没有这样的条件,而且服务中心属于若干村庄组成的社区,由一个村建设运营也会产生显而易见的矛盾。另外一部分由村委会投资建设的服务中心,除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农资和日用品超市外,已出现了为应付各项检查评比而做虚的倾向。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更多地选择了供销合作社作为投资运营主体,相比之下,在这些地方,服务更好、人气更旺、生意更兴,显示了很强的生命力。第二,采取竞争方式选择优秀的经营者进入,并使其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鼓励其在为社区内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获取相应收益。第三,以投资和经营收益为主,不断改造完善服务中心的设施,并提供日常运营经费。建立运营管理制度,形成经营与服务有机结合、促进社区服务中心健康持续发展的机制。
  4、必须有效整合注入农村的相关资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有效载体,应将分布在各部门各系统“下乡”项目的相关资源纳入其中,这种整合不是简单的”堆砌”,而是根据农民的需要确定其内容和形式。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各方面的作用,使其利用社区服务中心这一载体,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5、必须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惠及社区内所有农民的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应给予扶持。每处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投资(包括土地在内)约为60至80万元,建议财政支持30至40万元,相当于一次性补贴每个农民几十元,是一项高效投资。
  6、必须置于党委政府领导之下。社区服务中心是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的平台。是党委、政府联系农 民的重要渠道。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握社区服务中心的发展方向,制定落实发展规划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组织调动各方面资源,确保其健康持续发展。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原则归结为四句话,即党委政府领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运作。供销合作社作为党委政府直接领导、长期植根于农村之中的一个系统经济组织,应抓住机遇,担当起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重任,在城乡之间、市场与农民之间、党委政府与农民之间发挥中介、整合、转换作用,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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