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四项举措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管工作(第4期 总第506期)
发表日期:2013-02-19 10:09:17 来源: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
第4期
(总第506期)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行政秘书科编 2013年2月8日
市供销社四项举措抓好烟花爆竹
安全经营监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精神,2月1日,市供销社召开全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就当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在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管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抓好全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管工作的四项举措:一是要高度重视,树立正面形象。供销社各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保证有牌有证经营,只由我市唯一的合法批发商东日公司进货,并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有效到位,树立好供销社的正面形象。二是要狠抓落实,依法依规经营。年近岁晚,要紧紧围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好进货、运输、储存、销售每个环节,严防“私炮”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市场。三是要问责到底,严格责任制度。要遵守“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落实制度,对特定场所要派专人把守,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发生事故的要根据有关处罚制度和法律法规严肃查办,绝不姑息。四是要加强沟通,完善经营管理。各基层供销社与东日公司应当加强沟通,避免出现供货不足的情况,让“私炮”乘虚而入。双方要扭成一股绳,共同努力做好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会议还特别强调,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切实把控好进货数量和进货渠道,从严实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保障人民群众都能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市供销社副主任叶加胜参加了会议并做了工作部署,系统内市东日公司、洪梅、谢岗、凤岗、寮步、石排、横沥、东坑和桥头等基层社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企业管理科供稿)
承担责任 热心公益
市供销社系统发挥优势大力承办慈善超市
建设慈善超市,是我市供销社热心社会公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我是供销社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网络和品牌优势,为城乡居民服务、为政府分忧的职责所在。为积极响应市民政部门和镇街加快慈善超市建设的号召,自2011年以来,市供销社系统各单位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充分利用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点,积极承办慈善超市。至2013年1月底,全系统共有共24家慈善商店挂牌成立,承办慈善超市的单位有新供销愉康公司(1家)、茶山(11家)、东坑(1家)、塘厦(5家)、凤岗(3家)、石排(1家)、沙田(1家)、麻涌(1家)等。纵观全系统,由供销社承办的慈善超市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便捷惠民。例如,茶山供销社在茶园商场11家分店增挂慈善超市牌子,当地的五保户、特困户、孤寡老人等可凭民政部门派发的慈善超市爱心卡在茶山各社区内任一茶园商场分店消费。又如,新供销愉康公司的爱心卡有90元、100元、200元、300元等面值,在全市的新供销愉康超市直营店均享受九五折优惠。持卡人在购买大米、食用油等,可帮助送货上门。同时,消费满100元可免费送一桶18.9L莞峰牌或白玉山牌矿泉水。二是覆盖范围广。目前,供销社系统基本都是依托平价商店来建设慈善超市,可借助平价商店网络提供质优价廉的日用消费品、粮油、土特产等商品。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建成平价商店67家,覆盖全市29个镇街, 初步形成了市、镇、村(社区)三级平价商店连锁网络体系。(市场信息科、行政秘书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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